淮南师范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文件
资产〔2020〕19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践)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自查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按照通知的检查内容,立即开展专项自查,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2)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检查要点,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按照《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3)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并由二级学院安全第一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学校现场检查
此次检查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现场检查为辅,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学校将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三、省教育厅专项检查
11月底前接受安徽省教育厅专项检查。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史太波老师(行政楼417室),同时通过电子政务提交相应电子版材料。
学校将在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自查报告》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形成学校《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自查报告》,并于11月3前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以此项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建立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验室切实做到风险可控,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联系人:史太波,联系电话:0554-6863837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3.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0月27日
主办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2020年10月27日发 |
淮南师范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文件
资产〔2020〕19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践)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自查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按照通知的检查内容,立即开展专项自查,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2)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检查要点,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按照《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3)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并由二级学院安全第一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学校现场检查
此次检查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现场检查为辅,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学校将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三、省教育厅专项检查
11月底前接受安徽省教育厅专项检查。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史太波老师(行政楼417室),同时通过电子政务提交相应电子版材料。
学校将在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自查报告》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形成学校《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自查报告》,并于11月3前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以此项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建立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验室切实做到风险可控,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联系人:史太波,联系电话:0554-6863837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3.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0月27日
主办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2020年10月27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