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swgcwz发布时间:2020-11-14浏览次数:956

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1631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和《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等21个部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卫疾控〔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我校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基本形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素质普遍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识别、干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心理疾病发生率下降。

(二)任务

推进知识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开展宣传活动,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强化咨询服务,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加强预防干预,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

三、途径和方法

(一)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体系。

建立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制度,起草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和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主办和指导各二级学院举办心理健康主题教育,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等。

2、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成立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学工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二级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教育;指导本学院各班级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二级学院设立心理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开设谈心室。

3、班级。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工作。班级设立心理委员,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时做好班级心理健康信息的监测工作。

4、宿舍。宿舍长积极关注本宿舍同学的心理健康,带领宿舍同学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营造温馨、和谐的宿舍氛围。发现心理异常和需要帮助的同学,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二)推进知识教育,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加强教学体系建设。

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使学生获取更为系统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基本技能。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规范课程设置,对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公共必修课程原则上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规范教学内容,选用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教材,开发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等在线课程,丰富教育教学形式。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手段,有效改进教学方法,通过线下线上、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三)开展宣传活动,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心理保健能力。

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月、“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主动占领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新阵地,建设好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和心理健康微信公众号,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四)强化咨询服务,优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服务能力。

优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个体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情绪宣泄放松室的建设。积极构建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自助与他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实施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精准施策,因材施教,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五)加强预防干预,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工作机制,提高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防与干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通过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淮南师范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做好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注重做好特殊时期、不同季节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定期开展案例督导和个案研讨,不断提高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专业水平。与淮南第四人民医院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合作,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评,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稳步发展。

将二级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制定《淮南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评办法》,按年度对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评,评选“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先进集体”和“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先进个人”,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教务处、宣传部、教育学院、团委、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关工委、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书记岗位空缺的由书记担任)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及成员名单如下:

  长:杨正清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匡熠 朱其永 刘道富 孙绪凯李家胜 杨绪武 杨智军 吴兆文 吴海波 张传武 陈金勇 欧阳儒阳 庞秀艳 单杰 施申军 夏维奇 徐博 唐亮 黄也亮 常明善 笪良国 程业红 解萍 廖军和 霍圣年 穆千荣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办公室主任:杨绪武,副主任:程业红。

(二)人员保障

按照德才兼备、专兼聘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组建原则,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1:4000师生比配备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并纳入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序列或心理学专业序列;兼职心理咨询教师主要由教育学院心理学专业教师和校内外有心理咨询资质的相关人员担任。教育学院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为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质量提供师资保障。

学校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国家级、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或技能培训,不断掌握适应工作需要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每年接受不低于16学时的专业培训。支持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结合学校学生实际开展科学研究。

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是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队伍,每年为他们至少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三)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按规定落实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咨询、辅导设施建设;心理普测及心理健康档案建设费用;心理咨询、辅导活动劳务酬金;人员培训、学术交流、工作交流学习考察活动费用;讲座酬金、主题教育活动经费和办公用品费用等。

    (四)制度保障

修订、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制度。学校进一步修订完善《淮南师范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实施方案》、《淮南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评办法》、《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职责》、《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工作职责》、《淮南师范学院心理辅导员工作职责》、《淮南师范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咨询工作流程》、《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心理咨询转介制度》、《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室值班制度》、《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纲》、《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考试大纲》等制度。

五、相关说明

(一)本方案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校学生〔201815)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