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学院关于大学生社会责任学分具体实施细则
根据校教学[2016]13号文件《淮南师范学院关于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及学分管理办法》的文件,特制订生物工程学院关于大学生社会责任学分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 成立生物工程学院的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该小组主要负责生物工程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工作的实施和学分的认证工作。
组长:李钊 王顺昌
副组长:武以海
组员:张科贵尹琳琳郭春凤邵警清 韩会平韩娟各班级班主任
二、成立生物工程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中心:
该中心作为生物工程学院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挂靠学院团总支,负责生物工程学院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学分的认证工作,培养中心的指导老师由团总支书记担任。
三、成立班级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统计小组:
各班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统计小组,在班主任(辅导员)具体指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初审与统计工作。
四、 生物工程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计算标准
(一) 学生在社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或者参加校内外各种义务劳动,每小时计0.03学分。此类活动认可只针对集体申报,需提前报送计划至班主任,经班主任审批后才能开展。而且活动的开展需要各班级志愿活动联络员参与其中,联络员可根据参加人员在活动中的具体表现评定具体学分[等级系数1、0.8、0.6、0.4、0.2]。
(二) 学生参加由学校(包括各学院、各部门)安排的值班、担任新生班主任助理等无偿活动,每天工作时间满4小时的计为0.05学分,该项最高计1.5分。根据值班具体表现,可以设定评定系数为1、0.8、0.6、0.4、0.2。具体评定由相应机构的负责人具体评定。
(三) 学生参加由学校(包括各学院、各部门)组织开展的以所学专业为基础的专业服务,每次计0.05学分。参与组织学校(包括各学院、各部门)举办的慈善和公益活动,每次计0.1学分。
(四) 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各种文艺体育演出活动(竞赛类除外),每次分别计0.5学分、0.4学分、0.2学分、0.1学分、0.05学分。
(五) 学生参加由学校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其它日常性志愿服务活动,每小时计0.03学分;经学校青年志愿者总队公开招募,参加有关重点志愿服务活动(暑期三下乡),根据服务时间和质量,每次计0.1-0.2学分。
(六)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需提前申报并报送计划至班主任处,待班主任审批同意后方能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需有相关单位提供书面证明且有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的,每次计0.2学分。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团队或调研报告)获国家级、省级、校级表彰的,分别计0.5、0.4、0.3学分。
(七) 学生积极参以理想信念教育、公民意识教育、诚信教育、校园文化教育和感恩教育等深化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的系列报告会、讲座,并提交相应的会议记录(手写),不少于1000字,每次记0.1学分,该项最高记0.5分。
(八) 学生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老爱亲等好人好事,受到有关部门表扬或有关媒体报道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每人每例计0.2-0.5学分。
(九) 参加无偿献血一次计0.5学分。
(十) 学生个人参加上述活动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分别计1.0、0.8、0.5、0.3学分。学生所在集体因参加上述活动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该集体每名成员可分别计0.5、0.4、0.2、0.1学分。
(十一) 学生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有关社会责任担当方面表彰的,分别计2.0、1.0、0.5学分。学生所在集体获得国家、省级、校级有关社会责任担当方面表彰的,该集体每人可分别计1.0、0.5、0.3学分。此类表彰主要包括:道德模范、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好人、向上向善好青年、优秀(最美)志愿者(标兵)、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优秀项目等。
(十二) 学生参加活动符合以上多个条款者,按最高分记载,不重复累加。
五、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管理与认证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上学年参与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活动情况,如实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初审:班级社会责任教育培养统计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逐项核实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填写《淮南师范学院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汇总表》报生物工程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中心。
(三)二级学院复核及认证: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中心对班级所报材料复核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对学生所得学分进行认证。
(四)学分审定:各二级学院将认证后的《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汇总表》报校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中心。校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中心审查确认学分无异议后签章审定。
(五)学分录入:每年4月,校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中心将学生所修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查,各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中心根据教务处分配的账号将审定后的学分录入至教务管理系统,记入该生学籍表。
六、生物工程学院关于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的补充说明
(一)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伪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淮南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处理。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中,将学生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作为衡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指标,纳入计分体系并单独计分。每学年低于1学分,其综合测评中德育分将折扣50%。
(三)学院将建立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加强教师在社会责任教育方面的教学、实践与指导能力;引导教师将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渗透到学生的管理中;将教师的社会责任教育指导等同于相关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给予相应的工作量。每学年按照标准班级人数40人,指导教师工作量为10课时为基数进行核准。指导教师最终工作量=班级实际人数/标准人数*10。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由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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