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自习室管理规定 (暂行)》的通知

发布者:swgcwz发布时间:2019-03-03浏览次数:586

淮南师范学院自习室管理规定(暂行)

为科学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最大限度为学生提供优良环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建设良好学风。特作以下规定:

一、教学楼自习室由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管理,各二级学院具体管理;

二、各学院管理的自习室,应安排专人负责,并安排一名勤工助学学生协助管理。

三、每个学生原则上只能使用一个座位,具体管理细则由二级学院制定。

四、学生必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自习室学习并服从管理员管理,原则各学院管理的自修室本学院学生优先使用。

五、学生在学习结束时须将私人物品带走,不得以任何形式长期占有座位;对以任何形式对自习室的座位进行买卖、租赁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因事短时间离开座位,请在座位上留一便条说明,并注明起止时间,超过30分钟,其他同学可以使用此座位。

七、进入教室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振动状态,不得在自习室大声喧哗、嬉闹追跑。

八、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不得在自习室内吃(存放)零食、抽烟。

九、爱护公物,不得在自习室内桌椅、门窗、墙壁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造价赔偿。

十、不得把其他桌椅搬进自习室,也不得将自习室内的桌椅等设施搬出室外。

十一、不得将宠物、个人玩具、生活用品等带入自习室。

十二、不得私接插座和私接电源,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行人(消防)通道。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者,学校将按《淮南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