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修采取网上选课选班级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对象
1.所有课程补考成绩不合格及无成绩的学生;
2.已重修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
3.期末考试过程中旷考、违纪、作弊等成绩无效的学生;
4.上学期平时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学生
5.上学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低于30分(含30分)的学生。
二、课程重修选课
1.重修方式:重修分单开班重修和跟班重修两种方式,选课具体操作见附件一《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说明》;单开班重修选课低于30人不予开课,选课学生将被退选,可进行二次选课,选择跟班重修(本学期已开课程可以跟班进行重修,未开课则至下学期进行重修)。
2.选课时间:
选课方式 | 选课时间 |
单开班重修 | 2016年03月16日17:00——2016年03月23日08:00 |
跟班重修 | 2016年03月16日17:00——2016年03月23日08:00 |
二次选课 | 2016年03月23日10:00——2016年03月25日08:00 |
3.缴费:参加本学期重修学生请务必在04月30日15:00前按照60元/学分的标准在学校银行卡存足费用,以保证能正常划款。
4.因各个年级使用培养方案不同(2009版、2013版、2015版),部分课程编码出现变动,如果学生选课期间出现本学期需重修课程已开但不能选课的情况,请到各二级学院联系教学秘书编入课程所在班级,编入班级时请勾选正方系统中“重修”选项,各二级学院请做好数据统计(统计表格见附件),选课结束后交送到教务处教务科。另外,请各院系及时通知本院系2010级、2011级需要重修的学生直接从网上选课,如果不能选课请从网上下载重修申请表,填好后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重修课程手续。
由于培养方案异动停开的课程,有相似课程的可选相似课程,其他的可选自学形式进行重修,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统计,选课结束后送交情况说明,各院系分管教学的院长签字盖章后交送到教务处教务科,方便毕业资格审查。
三、相关要求
1.所选重修课程有单开班的,在选课时必须选择单开班重修,单开班重修的课程如下表:
课程名称 | 开课院系 |
大学英语1(音、体、美、对口、文传相关专业) | 外国语学院 |
大学英语Ⅰ | 外国语学院 |
大学英语3(音、体、美、对口、文传相关专业) | 外国语学院 |
大学英语Ⅲ | 外国语学院 |
大学英语Ⅳ | 外国语学院 |
高等数学1 | 金融学院 |
高等数学2 | 金融学院 |
无机化学与化学分析2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大学物理1 | 电子工程学院 |
电路分析 | 电子工程学院 |
模拟电子技术与Multisim仿真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公体田径 | 体育学院 |
2.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不得参加本学期课程重修和考核。
3.本学期将加强单开班重修教学管理,强化过程性考核,专人负责平时上课考核。参加重修课程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时到堂听课,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不能正常跟班上课者,须向开课单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凡无故缺课达总学时1/3及以上者,取消重修考核的资格。
4.参加重修单开班学习的学生必须根据课程大纲和任课教师要求,按时完成有关作业、实验等,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
5.任课教师应认真辅导,严格考勤。单开班重修课程将在第14周审核参加重修考核学生的资格。
四、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
1.单开班课程,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跟班重修的学生随重修教学班参加课程期末考核。若重修考试与期末考试有冲突,学生需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并提前办理主修课程缓考手续,申请下学期开学初的缓考。
2.重修学生的考核试卷注明要“重修”字样。
3.重修课程考核的学分绩点按《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校教学〔2014〕9号)计算。
附件:1.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2.淮南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统计表